许旭亮律师首次执行时间为2001年,律师执业时间超过20年,目前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专业中心主任。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任职,担任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副总裁、首席合规官等职务。长期从事银行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领域业务,熟悉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领域业务。目前执业领域包括金融诉讼及非诉、法律顾问、投融资结构化设计、跨境金融、破产重整以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 金融,诉讼,资产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
- 金融
- 诉讼
- 资产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
|
|
|
|
|
2018/06至今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6/11-2018/05中程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合规官
2008/07-2016/10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历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北京金融街支行行长等职务
2001/01-2008/05 广东锦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7/05-2008/05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 诉讼处法律专员
1998/10-2007/04中国农业银行广东潮州分行 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副行长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汇鑫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9亿元保理合同纠纷。
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5亿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4、北京华泽云链科技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科技平台上线法律专项服务。
5、深圳亚鼎商业保理公司与天津炜捷制药公司2000万元保理回购纠纷案件。
6、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薛晓云等金融借款合同1900万元刑民交叉案件。
7、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孙红旭等金融借款合同1400万元刑民交叉案件。
8、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与英国利德赛公司国际汇款结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10亿元申报案件。
1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北京首铁置业有限公司1.43亿元保理合同纠纷案件。
11、湖北万东实业有限公司与伊朗SINA银行、昆仑银行信用证纠纷案件。
12、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城支行、河南省国控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
13、为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经境外融资资金用于国内股权投资的合规性提供法律服务、关于商业银行设立总行营业部、直营机构的监管政策和合规性提供法律服务。
1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服务。
15、韩国农协银行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所获名律堂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