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照峰博士是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律师是重庆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库专家,河北省竞争政策专家库专家,贵州省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周律师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国际隐私权专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cy Professionals)亚洲顾问委员会(Asia Advisory Board)委员,大连国际仲裁院第六届仲裁员,合肥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还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担任校外导师。他的执业领域集中在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数据保护和大合规方面。
在反垄断法领域,周照峰博士是国内目前为数极少的即具有深厚反垄断法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反垄断法律师。作为中国最早从事中国反垄断法研究和实务的中国律师之一,周博士曾经参与过多起在中国反垄断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垄断项目,例如商务部受理的第一起航空行业的集中申报和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后的第一起收购被剥离资产的项目。
在数据保护领域,周博士带领其中国团队凭借斐石欧洲办公室的支持为多家大型央企提供欧盟个人数据保护GDPR的合规服务,是极少数真正具有指导中国企业全面合规GDPR的中国律师。
“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2019-2020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重庆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家库专家
河北省竞争政策专家库专家
贵州省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
桂林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专家
浙江三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专家
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国际隐私权专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cy Professionals)亚洲顾问委员会(Asia Advisory Board)委员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外导师
|
|
|
|
|
2016.01至今 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主任
2015.01-2015.12 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4.01-2014.12 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2012.08-2013.12 北京卓纬律所事务所 律师(2013.01-3013.06被派到爱尔兰A & L Goodbody 律师事务所(都柏林办公室)工作)
2011.07-2012.07 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国际法律顾问
2009.03-2011.06 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7.12-2009.02 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 顾问
反垄断业务:
代表托毕西药业,就先声药业集团拒绝交易一事,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举报(最终先声药业被处罚1个多亿),具体包括举报材料起草、跟总局进行沟通论证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为阿里巴巴集团就其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罚后的反垄断合规整改提供服务,具体包括识别反垄断风险,制定公司反垄断合规制度,提供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修改相关协议等;
代表公牛集团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提供应对服务,并为其提供后续的反垄断整改服务;
为华硕提供常年反垄断合规服务,具体包括识别反垄断风险,制作反垄断风险报告,提供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修改相关协议等;
向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法荷航、维珍航空联营,提供反垄断合规意见;
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联营,提供反垄断合规意见;
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就其获取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单独控制,提供经营者集中全球反垄断评估,并向德国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法律服务;
向华域皮尔博格泵技术有限公司,就其收购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资产,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全球申报评估,并向欧盟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法律服务;
向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就其收购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股权提供经营者集中全球反垄断评估,并向奥地利、摩洛哥、巴西、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法律服务
数据保护业务:
向南方航空提供欧盟GDPR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合规服务;
向深圳航空提供英国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合规服务;
向厦航提供欧盟GDPR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合规服务;
向FIS提供中国数据保护合规服务;
向Moncler提供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服务。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反垄断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20年;
“华域收购德国公司股权案” ,《涉外案例精选》,法律出版社 2018年;
“从美的收购库卡案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反垄断风险和对策”, 《“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探究》, 法律出版社,2018年;
“试解答‘滴滴打车’与‘优步中国’合并的反垄断监管难题”, 《环球财经》2016年 第9期 2016年;
“New Chinese Rules on Abusing IPRs: What Does It Mean for the Exercise of IPRs after the Qualcomm Case?”, World Competitio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 vol. 38, No. 4,2015年;
“转售价格维持在中国:争议与规制”,《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
“Merger control finally gets makeover”,China Law & Practice,2014年;
“Fighting back with the AML”,China Law & Practice,2014年;
《WTO Impact on the Formulation of Chinese Antimonopoly Law》 著作 Scholars’ Press出版社,2013年。
所获名律堂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