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先后供职于国内一线互联网公司、知名券商以及北京法院系统,长期处理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诉讼、商事合同争议等。现为北京润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构建了一支专注于互联网、文化传媒、影视娱乐等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刘康康的律师团队秉持“润智慧土壤、助创新生长”的理念,坚持专业化和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风格,致力于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护,挖掘智慧成果,助力企业成长。团队与国内互联网文娱行业及其他领域的标杆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阿里巴巴集团、腾讯音乐集团、优酷网、阿里文学、纵横文学、完美游戏、掌趣集团、啊哈娱乐、趣头条、雅迪传媒、九州梦工厂、中国福利彩票、龙湖地产集团、阳光保险公司等长期提供法律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客户口碑。
获奖/参与评奖评级信息
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员
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2017年度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新锐代理机构TOP10
2018-2019年度优秀知识产权诉讼精锐团队榜
2018-2019年度优秀知识产权诉讼代理机构著作权榜
荣誉及社会职位
北京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
北京市海淀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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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4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14-2015 网易公司
2016-现在 北京润创律师事务所
1.代理的“苗富华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代理的“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3.代理的“图解电影”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2019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入选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2020年北京法院著作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4.代理的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列为2020年涉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5.代理的“三网融合”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入选2018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6.代理年度现象级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著作权诉讼,该案被作为北京海淀法院年度重点案件, 在中关村软件园进行公开审理,吸引了大量互联网公司旁听学习,形成了积极良好的社会影响。
7.代理电影行业标杆作品《战狼Ⅱ》著作权诉讼,针对百度等公司的多个侵权平台迅速、高效地进行维权。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侵权责任法100问》(2009年编著)
《人身损害赔偿审判案例全类型精解》(2011年编著)
“浅谈作品角色元素的法律保护”
“浅谈自媒体时代内容生产中的合理使用”
“影视角色表演歌曲的法律风险讨论”
“影视剧改编的授权期限如何约定不踩坑?”
“明星艺德事件对影视剧合作的法律影响问题研究”
“歌曲是合作作品吗?由五环之歌所引发的一点不同思考”
- 专业水平:5.0
- 行业经验:5.0
- 沟通能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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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统筹:5.0
- 工作效率:5.0
- 服务意识:5.0
- 商务经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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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名律堂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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