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文,女,1979年2月生,九三学社社员。2001年获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2007年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授予省先进个人称号。先后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民事委员会执行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劳动法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入选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专家库入库律师,入选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刘思文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为南京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钟山宾馆集团等多家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及代理诉讼、非诉讼业务。主要业务涉及企业合规管理、企业重整、薪资架构等方面。
-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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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04年2月,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
2004年2月至今,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2017年参与《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制定和修改;2018年参与江苏省职业年金管理项目;2019年参与《失业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风险评估项目;2020年担任《关于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主编了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工作指引》,参与了《江北新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信息比对办法》的制定修改;2021年参与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专家论证;2022年6月参与了《江苏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工作;2023年参与《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工作,以及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修订草案)》、《江苏省工伤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法律意见。
办理的方某诉南京某大学劳动争议案,获得江苏省律师协会2023年度十佳劳动争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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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名律堂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