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律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亳州市人大代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硕士,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执业年限14年,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金融和银行、融资租赁、担保、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国企改制、财富管理、上市并购及其他公司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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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犯罪和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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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12.10 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2012.12-2017.12 北京市振律师事务所
2018.1-至今 北京觅正律师事务所
部分主要业绩
(1)代理陈某诉南京中嘉公司、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标的5000万元【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商)初字第29690号民事判决、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民终4765号民事判决、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本案在国内尚无明确立法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类似案例的情况下,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精心研究与运用,最终取得了胜诉裁决,现该案已成为判例被广泛适用;
(2)代理被申请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黄冈)时尚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黄冈市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件标的为60516万元人民币;
(3)代理张某诉回龙观村委会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达数亿元,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为当事人挽回很大损失;
(4)代理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诉宁夏金昱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约1亿元人民币,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代理北京中冶设备院与安宁永昌钢铁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申报债权金额本金约1亿元,违约金3200万元,利息2400万元,合计债权金额人民币1.56亿元。管理人认定该债权为普通债权,预计清偿率为5%。经本所律师积极收集资料及多次与管理人沟通,起草EPC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分析方案,最终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确认贵司共益债务数额为32733062元;
(6)代理北京中冶设备院与神雾科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在原代理人主张质量问题扣款未被支持的情况下,经本人仔细研读案卷并寻找突破点,最终法院全部支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820万元人民币;
(7)代理安徽利辛农商行上诉天昱大酒店、国中城投第四工程局及保证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5000万元左右,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8)代理河北中冶冶金公司诉山东集城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儒驰实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约4000万元左右,审理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9)代理北京中冶申请执行承德长城钢管公司、连福房地产公司等被执行人合同纠纷案,该案件近12年没有结果,经本人分析寻找突破口,目前该案即将进行协商回款;
(10)代理中冶交通与武汉鑫铭发、陈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广西百色中级人民法院;
(11)代理恒天汽车诉利达重工及第三人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8亿元,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2)代理某军产资产管理公司诉亚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腾退面积约8万平米,拖欠租金约3亿元,一直不支付租金,有涉黑因素,经团队反复论证,制定严密的诉讼服务方案和行动方案,一、二审均取得很好的判决结果,目前已启动强制腾退工作。
(以上案件,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未写明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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