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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玮

北京
诉讼为主

电话:13811882637

邮箱:zhengwei@xstarlegal.com

地址:

专业领域
民事诉讼
执业信息

收费标准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个人简介

郑律师作为诉讼律师,代理的多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民事审判指导》、《立案工作指导》各类审判指导刊物登载。
郑律师开创并发展了可视化技术在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律服务中的应用,并为全国各地多家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企业优化工作方法。
同时,郑律师曾有丰富的互联网企业服务经验,深谙传统行业、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期间面临的挑战,善于理解新经济下传统行业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前沿法律需求,并对其中的诉讼风险和应对途径有着深入研究。

最擅长的业务领域
  • 民事诉讼
擅长的业务领域
擅长的行业领域
  • 民事诉讼
  • 商事仲裁
其他经验
执业信息
中文名:
郑玮
从业起始年:
2011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历:
学士
专业领域:
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行业:
执业证:
   
执业单位:
北京象星律师事务所
职级:
工作语言:
工作经历

五年内主要业绩

-代理中国广核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就其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破产案件等程序,进行代理工作,获得了完全胜诉,充分维护的客户的权益。该系列案件涉及标的超过60亿元,案件总数量500余件,法律关系复杂,是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典型案例。
-代理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就其与德国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基本维持原判,为客户避免了巨额损失。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71号指导案例,并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8期。【案号:(2013)民四终字第35号】
-代理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就其与德国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基本维持原判,为客户避免了巨额损失。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71号指导案例,并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8期。【案号:(2013)民四终字第35号】
-代理四川某通讯连锁有限公司,就其与四川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获得改判胜诉,为当事人争取近1亿余元的权益。本案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期【案号:(2013)民提字第90号】

团队信息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主要著述

代表客户
客户评价
总平均分:5.0
HYMQ37VF 制造业 世界500强企业 外企 集团法务负责人
法总评价:具有丰富诉讼经验,尤其对于金额巨大、合同关系混乱的复杂诉讼整体把控能力强,帮助客户在面对过亿索赔的合同纠纷诉讼中,通过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运用适当的诉讼手段扭转诉讼局面。
  • 专业水平:5.0
  • 行业经验:5.0
  • 沟通能力:5.0
  • 文书水平:5.0
  • 响应速度:5.0
  • 资源统筹:5.0
  • 工作效率:5.0
  • 服务意识:5.0
  • 商务经验:5.0
  • 工作结果:5.0
2024.03.15 10:13
5.0
推荐评分

所获名律堂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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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象星律师事务所.郑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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