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培冰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 ,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他曾经在某高级人民法院及中级法院工作18年,曾任高级法院某部门副主任、中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他曾获得北京市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十百千人才” 称号。
他2017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股权与控制权、金融担保、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商事合同、侵权等复杂商事争议、刑民交叉案件的解决。曾被国际权威争议解决法律评级机构Benchmark Litigation评选为“诉讼之星”(2021、2022年、2023年) ,为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The Legal 500(法律500强)上榜推荐律师,代理案件获得“商法(Business law Journal)”年度最佳交易大奖(the deal of the year 2023)。
他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多家仲裁机构兼任仲裁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家大学兼任课外导师。
- 民事诉讼
-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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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至2013年,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民一庭法官、审判长、副处级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
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任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2月至今,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一,执业经历与业绩。亓培冰律师具有长达18年的担任高级法院、中级法院资深法官、庭长的审判工作经验,长期从事一线的金融纠纷及房地产、股权案件的审判工作,亲自审判、研究答复、经手讨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计其数,对于司法实务、法官思维特质、审判流程、裁判倾向、案件走向具有极强的分析预判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分析意见与靠谱的行动建议,也为客户赢得了众多重大案件的胜诉,保持了极高的案件胜诉率。他服务的客户包括外企、央企国企、顶尖民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代理了众多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并取得胜诉。
第二,专业能力与成果。亓培冰律师作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的课外导师,兼职指导学生并授课,保持与学界的密切沟通与互动。他出版了多篇学术文章、著作,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北京大学与日本早稻田大学的“中日侵权法比较研究—以公平责任和补充责任为中心”课题,形成著作在日本出版。
第三,仲裁员业务。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他作为国内顶尖的一线仲裁机构贸仲、北仲、深国仲的仲裁员,每年作为首席仲裁员裁决金融担保、公司股权及房地产建筑工程方面重大疑难案件20余件,是声誉卓著的仲裁员,具有突出的裁决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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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及演讲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保证的关系问题研究》、《建设工程优先权对已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是否享有追及力》、《建设工程优先权对于工程转让价款是否适用物上代位的问题研究》(合著),发表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合同证据指引》,参编,201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
《中国不法行为法研究—以公平责任与补充责任为中心》(北京大学与日本早稻田大学“中日侵权法比较”课题,撰写部分篇章),文元春编著,日本成文堂出版社2019年6月出版。
《一起典型的涉他合同案例研究》,发表于《法律适用》2000年第4期。
《信赖保护原则在民法体系中的作用》,发表于《理论前沿》2005年第9期。
《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案件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于《北京审判》2005年。
《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研究》,发表于法律出版社出版《审判前沿》2007年第2集。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发表于《法学杂志》2010年5月
《产品缺陷的证明责任辨析》,发表于《人民司法 案例》2008年第16期。
《以民间历史人物为原型的文艺创作自由与名誉法益之保护》,发表于《人民司法案例》2008年第6期。
《新闻报道使用匿名消息源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合著,发表于《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10月第29期。
《物业管理纠纷在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及对策--以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为重点》,发表于《中国物业管理》2010年3月。
《产品责任前沿问题审判实务》(第一作者,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出版。
所获名律堂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