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得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7年,天津远洋运输公司保赔科,副科长;1997年12月至1998年8月,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保赔科,副科长;1998年9月至今,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律师有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是海通律师事务所天津办事处负责人。刘律师深谙海运、港口物流、保险方面的实务与法律,擅长处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在司法界和实务界享有极高声誉,多年来均入选钱伯斯Leading lawyer,并且多年来始终是天津市范围内唯一入选钱伯斯第二层级Band 2的中国海事律师。
- 海上运输
- 船舶纠纷
- 海上运输
- 港口设备和集装箱
|
|
|
|
|
1993年至1998年先后供职于天津远洋运输公司和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从事航运保险及理赔法律工作;1996年至1998年,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加入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
1.“宁X鹏”轮因触底受损,船东向船舶险保险人提赔。刘律师代表保险人应诉。本案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认定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为客户减损100%。
2.XX轮大豆短量纠纷,保险公司向收货人进行赔付后向船东追偿。刘律师代表船东出庭应诉,本案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认定船东无需就保险公司主张的短量承担责任。为客户成功减损100%
3.“盛XX”轮与P轮在惠州大亚湾外海碰撞案,刘律师代表被告“盛XX”轮出庭应诉,最终为客户成功减损60%。
4.H轮与S轮在某海峡碰撞案,刘律师代表H轮与S轮进行谈判,参考英国法院对于追越局面的碰撞责任比例最新的判决,各方预期谈判结果为H轮承担85%责任,S轮承担15%的责任。刘律师通过谈判争取到H轮责任比例为65%,S轮责任比例为35%。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所获名律堂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