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律师执业前一直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积累了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这些工作经历为向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丁凯律师自2001年1月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为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
丁凯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律师实务工作经验以及强烈的责任心。从业以来,一直秉承“重律明德、光昭法理”的理念,长期坚持法学基础理论及前沿理论的研究,在不断提升法律科学基础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从基础理论出发来分析、处理现实中的具体案例,并形成了自己的业务风格。多年来丁凯律师担任了许多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承办了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刑事等方面的案件。丁凯律师曾为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瑞士银行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神华集团、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蓝色光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H股上市)、新西兰恒天然公司、美国石油公司、葛兰素史克公司、招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国内外大型公司企业、上市公司、机关团体提供诉讼及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2019年祝阳律师被礼聘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一届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祝阳律师被评为北京市西城区优秀女律师。
2020年祝阳律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为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为各地检察院办理的疑难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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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1)三鹿奶粉事件中担任新西兰天然公司的刑事法律顾问
(2)“渤海漏油”事件中作为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法律顾问团成员
(3)葛兰素史克公司在中国大陆商业贿赂事件中的法律顾问团成员
(4)代理天津某供热公司与天津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申请再审案申请人一方,股权转让涉及标的6亿余元,该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
(5)代理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拍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中被申请人,涉及金额2000多万,该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6)代理农行某支行借款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并改判;
(7)代理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与天津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涉及金额约1亿元,该案最终提审并调解结案;
(8)代理农行某支行债权转让纠纷案,最终对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9)代理信达某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涉及金额1亿余元,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10)代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某领导受贿案、代理新疆伊犁州某副市长受贿案、代理海南农信社某领导受贿案
(11)代理深圳某民营投资集团公司与某航空公司保证担保合同纠纷,涉及标的3 亿元余元;还涉及被告不认可担保文件盖章有效性、担保未经内部决议、在保证期间未催收等问题,该案由广东高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最终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当承担三分之
一的赔偿责任;
(12)代理某期货公司与某证券公司、某民营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纠纷,该案涉及资管计划对外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穿仓后的各方法律责任,以及资管计划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与委托人直接的可能存在的后续法律纠纷等,最终和解结案,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
的利益;
(13)、代理某私募股权基金股份公司与某证券公司定向增发协议纠纷仲裁案,该案涉及新三板公司制定、股转公司政策变化、目标公司回购问题、定增协议对公司法律规制的突破等疑难法律问题;
(14)代理天津某供热公司与天津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申请再审案,股权转让涉及标的6 亿余元,该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并最终发回重审;
- 限企业标准会员可见
祝阳律师主编的《银行贷款法律风险管理》、《登陆新三板》在业界获得好评。
廖晓阳律师参与编写了《银行贷款法律风险管理》(法律出版社2013年出版)。
所获名律堂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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