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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代理某煤业公司重大合同纠纷案获得一审胜诉

某煤业公司因员工刘某未经授权擅自与某机电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接收货物,而与某机电公司发生纠纷。2019年初,储某受让某机电公司在采购合同项下的债权后,以某煤业公司为被告起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某煤业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逾1.7亿元。安杰代理某煤业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获得本案一审胜诉,某机电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

本案争议焦点之一为:刘某以某煤业公司名义与机电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因涉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及巨额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的重大问题,某煤业公司和主管国资部门均高度重视该案。安杰律师接受某煤业公司委托后,立即调配具有丰富商事诉讼经验的合伙人和律师组成专项团队,迅速且有条不紊地展开查阅资料、涉案人员访谈、证据搜集、组织专家研讨论证等工作,并在全面掌握案情和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向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诉讼方案,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详尽地论证,制定了多层次的全面应诉方案。该案历经三次开庭,经过安杰律师全面深入的证据准备、精准详实的法律论证、有理有据有节的庭审陈述和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安杰律师的意见,认定刘某以某煤业公司名义与机电公司签订合同具有串通损害某煤业公司利益的共同故意,所签合同无效,判决驳回某机电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系国有企业员工未经授权擅自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署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件,涉及合同效力、刑民交叉、职务行为、表见代理等热点法律问题。本案胜诉,彰显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本案由安杰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高苹律师和资深律师何雨全程负责代理。安杰商事诉讼团队高度的专业水准和敬业态度,获得了客户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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